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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指南

非小细胞肺癌
26
1月

FDA授予Gotistobart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孤儿药指定

Gotistobart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孤儿药认定,适用人群为鳞状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患者。该药物是一种新型肿瘤微环境选择性、靶向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(CTLA-4)的调节性T细胞耗竭候选药物,专门用于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。目前,该药物正处于关键的Ⅲ期PRESERVE-003试验(试验编号NCT05671510)阶段,研究对象为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。
尽管程序性死亡受体(PD)-(配体)1抑制剂已改善无癌基因驱动疾病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预后,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患者使用后仅能实现暂时性疾病控制,甚至无法控制病情。此外,CTLA-4虽已被证实是免疫检查点抑制的有效靶点,但单一药物用于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时,并未展现出显著疗效。

Gotistobart是一种pH敏感性单克隆抗体,设计初衷为实现CTLA-4蛋白的循环利用。其作用机制为:与细胞表面的CTLA-4受体结合后,形成复合物并被细胞内吞;体内pH值的变化会触发抗体与CTLA-4解离,使CTLA-4得以返回细胞表面,维持周围器官的免疫检查点功能正常,同时增强肿瘤微环境中的抗肿瘤免疫反应。

在Ⅰ/Ⅱ期PRESERVE-001试验(试验编号NCT04140526)这一首次人体临床试验中,早期数据显示Gotistobart在对PD-(L)1抑制剂耐药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,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特征和初步抗肿瘤活性,客观缓解率约为29.6%,疾病控制率达62.9%。

除此次FDA孤儿药认定外,Gotistobart还取得了多项监管里程碑成果。2022年,FDA授予其快速通道认定,用于治疗经既往抗PD-(L)1治疗后疾病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。2025年,该药物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突破性治疗药物认定,适用人群为经标准免疫肿瘤治疗后进展的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。

PRESERVE-003试验为一项两阶段、随机、开放标签、活性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,旨在评估单一药物Gotistobart与多西他赛,用于经PD-(L)1抑制剂治疗(联合或不联合铂类化疗)后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该试验的非关键阶段纳入了所有类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,共217名患者被随机分配至三个治疗组:103名患者接受Gotistobart 6毫克/千克治疗(含2次10毫克/千克负荷剂量,每3周一次),10名患者接受Gotistobart 3毫克/千克治疗(每3周一次),104名患者接受多西他赛75毫克/平方米治疗(每3周一次)。在2025年国际肺癌研究协会-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北美肺癌大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,对于经化免治疗后疾病进展的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,Gotistobart相较于多西他赛,在总生存期方面实现了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善,且安全性特征可控。

目前正在进行的关键阶段试验,仅纳入鳞状组织学类型的患者,计划入组478名患者,随机分为两组,每组239名患者,分别接受Gotistobart 6毫克/千克治疗(含2次10毫克/千克负荷剂量,每3周一次)和多西他赛75毫克/平方米治疗(每3周一次)。关键阶段试验的主要终点为总生存期,次要终点包括经设盲独立中心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.1版评估的客观缓解率、无进展生存期,以及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、治疗相关不良事件、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,还有导致治疗中断的不良事件发生率。

该试验的入组标准如下:年龄≥18岁,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Ⅳ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,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.1版,区域淋巴结或远处器官存在可测量转移灶;需确认经最近一线治疗后出现影像学进展,具体定义为接受至少12周PD-(L)1抑制剂联合铂类化疗,或至少2周期铂类化疗后接受至少12周标准剂量PD-(L)1抑制剂治疗;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分,器官功能良好,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;允许既往接受过免疫肿瘤治疗。

FDA对Gotistobart授予孤儿药认定,凸显了经PD-(L)1治疗后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存在的未被满足的治疗需求。Gotistobart凭借其靶向CTLA-4的新型作用机制,有望在增强抗肿瘤免疫的同时保留外周免疫功能,早期安全性和疗效数据也为此提供了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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